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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3-03-25     点击:[]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3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一、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广西唯一的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学校,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建设部确定的“建设行业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培养培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职业教育建筑技术专业性实训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高职教育实训基地目前全日制在校生8550人,专任教师430人。

院校代码:13138

学院地址: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本部);南宁市中尧路17-2号(中兴校区,距本部3公里)

学院网站:http://tupian.presencepompom.cn

招生就业处电话:07713834473  3836067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获得2013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包括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

我院2013年单独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教育厅下达、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网上申请+现场确认。

(二)报名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310415日。

现场确认时间:419420日上午11:00

1.网上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3310日~415日,直接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 222.216.6.1578041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还可以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的快速通道进入联合测试网站报名。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为方便安排考场,请务必在415日前打印《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免试生资格审查

2013415419

3.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的考生,需考生本人于419日~420日上午11:00前到考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等手续,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①打印的《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1份;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考生本人的各类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及证明考生具有突出才能

的相关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④报名考试费:100/人(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

相关材料。

五、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按要求到指定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参加综

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

2013420140016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

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二)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计算机改卷。

(三)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将在南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柳州(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桂林(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三地四校设置考点,考生需到指定的考点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六、   面试专业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专业

我院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2+1)、室内设计技术(中外合作2+1)、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文秘方向)等3专业(方向)需要面试(详见招生专业面试要求说明),具体面试政策和相关事项,请点学院校网站(tupian.presencepompom.cn)查询。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我院专业面试时间分2次进行,考生可根据各自的情况选择其中一次面试时间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一:2013420日下午1630-1800,地点设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南宁市大学路169号)。

面试时间二:2013421日下午1630-1800,地点设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

七、计分办法

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

(二)特长成绩及附加分

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特长成绩:

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计50分。

2)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

3)高中阶段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初级一项计2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30分;中级一项计3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40分;高级一项计4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50分。

4)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地市级以上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5)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地市级最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最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6)高中阶段参加文艺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市级最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最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7)运动员称号。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体育特长生(限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项目),计50分。

8)立功授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计50分。

附加分:

9)少数民族。20分。

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20分。

(三)成绩查询

201342753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 222.216.6.1578041查询本人的成绩。

(四)免试政策

符合下列免试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考生本人填写《2013年单独招生免试申请表》,原毕业学校推荐(盖章),经学院审核,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可免试入学。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文凭。

2)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

八、录取

() 录取原则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六所院校志愿和六所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所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

档案投出后,我院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如考生所填院校或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考生服从院校或专业调剂,则考生调剂至可满足的院校或专业,否则退档处理。

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

(二)预录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的预录考生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三)自动放弃

参加单独招生联合测试的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5日前由考生将本人和家长签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和《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传真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自动放弃预录资格的考生不再进入候补考生名单。

(四)候补名单

预录名单确定后,在全部未被预录的考生(含被退档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总数不超过我院单独招生原始计划总数10%的候补考生名单。

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我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11的比例从候补考生名单中递补,直至额满为止。

(五)正式录取

510日前,我院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被正式备案录取后的考生一律不能退档换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3年普通高考,并有机会被高校录取。

(六)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七)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八)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试成绩名列专业前10%的优秀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九、日程安排

  

  

      

310--4月15

申请报名

联考网站http://222.216.6.1578041 或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

419--20

现场确认

考生交验材料,领准考证,419日上午8时—20日上午11

420

综合素质测试

考点(南宁、柳州、桂林),20日下午14001600

427

成绩查询

联考网站http://222.216.6.1578041

429--5月5

公示预录名单

我院招生信息网

510

公布录取名单

我院招生信息网

520

寄录取通知书

寄到高考报名时留的通信地址

9

新生报到

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十、收费标准:我院实行按学分收费管理办法,学费参考标准为60008500/年,住宿费为400800/年,书费按实支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中新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

(一)国内二年

1)学费18000元人民币/人·年(桂价费函[2012]567号);雅思英语考前培训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2)住宿费800/人·年。

(二)国外一年

1)学费(包括保险和学杂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19154纽币/人·年(约9.5万元人民币/人·年);室内设计技术专业为19705纽币/人·年(约9.75万元人民币/人·年)。

2)生活费(包括住宿费):约5万元人民币/人·年。

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将执行我校同专业普通班的教学计划及收费标准。

十一、我院设有学生资助中心,主要资助项目有:

(一)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贷款;

(二)国家奖学金:8000/年·人;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四)国家助学金:2000/年·人均(贫困生才能享受);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六)学院奖学金(最高1000/年·人);

(七)学院“一分钱”基金会助学金;

(八)学院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在广西二本线以上,且名列我院理工类前十五名、文史类前五名的广西新生,学院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人;

(九)学院华都奖学金:一等奖8人(奖金1400/年·人),二等奖16人(奖金800/年·人);  

(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可以向学院申请卧具补助。

十二、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三、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四、本章程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建设的关心与支持,为使您的来信能得到及时办理和明确答复,请您按以下要求来信:

1.请您在来信中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请您遵循“一事一信”原则,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阐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诉求。

3.请您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4.校长信箱:gxjzyxzxx@163.com。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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