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院5月8日讯(党委组织部 潘金德)近日,我校韦可山同志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全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自2015年8月以来,包括韦可山同志在内的我校挂任都安县6个贫困村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学校安排,扎根基层、甘于奉献、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深入开展精准脱贫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我校定点帮扶的6个村全部脱贫摘帽,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上级对韦可山同志的表彰,体现出对我校驻村扶贫干部的高度肯定,也体现出对我校定点扶贫工作的高度认可。
下一步,我校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近日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现代化国家作出应有贡献。
审核:党委宣传部 庞松鹤
编辑:党委宣传部 陈 熙
荣誉证书